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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3 17: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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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报季的结束,众多上市公司出现了会计失误。根据Wind数据统计,2025年已有超过40家公司进行了会计失误的更正。
面对这些出现会计失误的公司,我们应如何审视?所谓的会计失误更正,根据相关定义,是指由于未能正确运用准则等,导致前期财务报表出现遗漏或误报。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都是财务报表错误,但与会计欺诈相比,会计失误属于非故意的过失。
然而,近年来一些财务造假的公司却滥用会计失误,以会计失误更正的名义来掩盖财务欺诈的事实。例如,康美药业300亿现金的会计失误最终被证实是财务黑洞;东方集团利用总额法进行巨额财务造假,在暴雷前夕以会计失误的名义进行调整等。
基于以上背景,我们将对出现会计失误的公司进行系列复盘,探究其背后潜在的风险。
科达自控的会计失误: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
科达自控今年也进行了会计失误的调整,涉及报告期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对这些报告进行了失误更正并追溯调整。
公司为何要进行这样的失误调整?公告显示,公司在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新能源充换电业务中采用了总额法确认收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发布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自建充电桩向客户提供充电服务,认为其属于主要责任人,将充电服务全部所得确认为收入,同时将其自电网采购的电力支出确认为成本。对于电力供应类业务,上市公司应谨慎判断其在提供充电服务过程中是否取得了相关电力的控制权,若未取得控制权,其收取的应付给电网公司的电费部分实质上为代收代付性质,应当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基于这一原则,公司将此前采用总额法确认的收入调整为净额法确认。
事实上,今年财政部也对充电桩业务总额法与净额法的确认提供了相关实务指导,其中列举了两种情形:案例一:甲供电公司向港区企业和港口运营单位提供电力供应服务并收取电费。
案例二:乙公司自行建设快充式充电桩,为电动汽车等提供充电服务。
在案例一中,甲公司提供的变压、电力调配、传输以及港区内的电力供应等服务,从最终用户的角度来看,用户获得的是“电”这一商品。甲公司并不发电或储电,由于电力商品瞬时转移的特性,在将电力转移给客户之前,甲公司的分配过程仅是“分流”,并未实际掌握电力商品的控制权。同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这种电力是通过提供重大服务将电力与其他服务整合形成的组合产出。尽管甲公司与国家电网和用电单位的电费价格分别确定,但由于电费是基于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化交易电价,甲公司对电力商品的自主定价空间有限。甲公司还需承担供电质量责任和电力损耗风险,这与它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相关。
因此,甲公司在提供电力供应服务过程中并未掌握电力控制权,应采用净额法来确认收入。
在案例二中,无论是直流快充桩还是交流慢充桩,它们只是不同的充电技术,虽然提供了一定的整合服务,但整合程度并不显著。在乙公司自建的快充式充电桩业务中,与案例一类似,由于电力商品瞬时转移的特性,乙公司在将电力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并未取得控制权。此外,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乙公司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服务费,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而服务费则可以由乙公司自主定价。本质上,乙公司只是利用供电公司提供的电力能源为用户提供充电服务。
因此,乙公司在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过程中也未掌握电力控制权,同样应采用净额法来确认收入。
财政部针对这两大案例的明确指示表明,对于充电(供)电等能源服务类业务,无论是自建还是代运营的,电力控制权均未掌握,因此最终均需按照“净额法”来确认收入。
关于基本面质量较差的机器人业务,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并于2021年11月在北交所上市,成为北交所第一批上市公司,也是北交所智慧矿山领域的第一股。公司拥有8个子公司,其中5家为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矿山数据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占59.81%,充电桩(站)业务占22.42%,自动控制相关产品占12.64%,365在线技术服务占5.00%,市政设备远程监测及控制系统占0.13%,其他(补充)占0.00%。在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实现了小幅增长,但净利润却出现了下滑。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的营业收入达到了4.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76%。然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仅为3451.16万元,同比下降了37.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98.87万元,同比下降了47.26%。
公司的业绩增长质量不佳,尤其是应收账款的问题。鹰眼预警系统显示,过去三个年度,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98.07%、109.23%、115.83%,这一比率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第一季度,公司出现了亏损。根据一季报,公司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为6740.83万元,同比下降了9.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13.83万元,同比下降了195.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08.37万元,同比下降了217.01%。
对于一季度亏损的情况,公司表示,这是由于在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加大了团队建设和市场布局的投入,市场营销费用增加了208.82万元;同时,为了提升产品的覆盖率和竞争力,公司增加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总额增加了171.40万元;此外,为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构建了充电桩设备,并通过多种渠道融入资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了425.80万元,总计增加了806.02万元。
公司正在布局矿山机器人业务。2024年的年报显示,公司的矿山运维大模型已经上线运行,矿山特种机器人也取得了重要突破,目前拥有73项与机器人相关的知识产权,其中包括62项专利(含35项发明专利)。
公司透露,已有四款巡检及运输类机器人在多个煤矿投入使用,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目前,公司正在努力攻克适用于矿山领域的防爆驱动关节、驱动电机、智控器等核心部件,一旦技术突破,这些技术将逐步应用于掘进、采煤、运输、安控和救援类机器人。鉴于矿山智能化转型的需求和渗透率,具身智能矿山机器人的应用前景被看好。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与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的优秀企业合作,以加速具身智能机器人在矿山领域的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与机器人业务相关的开发支出不足500万元,其中用于矿山机器人特种产品开发的研发费用在2023年为89.99万元,而在2024年则为0元。